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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局工作人员近期在对进口煤炭进行监管时,有关进口单位阻挠我们对进口货物重量鉴定的监督,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有何法律依据?
答:
王公明:您好!您的留言我司已知悉。就进口货物重量鉴定的法律依据,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反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数量、重量应当进行检验。就进口单位阻挠执法的问题,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建议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