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奥运,进一步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走私和逃漏检行为发生,切实履行检验检疫与海关的执法把关职能,4月18日,北京检验检疫局执法稽查大队与北京海关缉私局情报处签订了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书。
此次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书,商定在经济违法行为的信息沟通、情报交换、案件调查等工作领域密切配合,协议书主要规定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执法合作。
一、双方建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举行协调联席会议,就进出口商品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等事项进行交流与协调,组织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情况汇报会等,通过会议达成共识,并在各自的执法过程中尊重和反映协调的意见,提高执法水平。
二、双方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违反进出境相关法律的行为进行处理。对属于对方管辖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移交,依法及时办理并反馈情况。移送案件双方积极协作,在信息沟通、案件移送、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各个方面予以相互支持配合。
三、双方建立联合执法与行政协助制度。在遇有突发事件时,北京海关缉私局情报处与北京检验检疫局执法大队可以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执法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统一对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执法的整体合力,但分别以各自的名义对相对人实施处理或处罚。当一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协助请求,被请求一方基于平等、互利、合作的认识,依法提供职务上的帮助以支持请求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
四、双方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为避免出现重复执法或执法空白等不利于行政执法顺利进行的情形,双方加强信息通报,对行政处罚信息、企业诚信信息等进行沟通,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不定期情报交流通报制度,从而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协议书签署后,北京海关缉私局情报处与北京检验检疫局执法大队就近期开展的工作进行了交流。双方均表示,在联合执法协议书的基础上大力协作,严格把关,共同做好北京地区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
此前,北京检验检疫局与北京海关缉私局曾通力合作,共同查处国家禁止入境的日本神户牛肉,共同处理入境货物通关单垃圾号问题,北京检验检疫局还曾向北京海关缉私局移交涉嫌走私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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